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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书籍印刷与纠纷社会史以明末祝赵始末为中(3)

来源:北京印刷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祝化雍或许以某种方式摆脱祝姓以及相关身份,化雍参加科举、做官时用顾姓,但习惯如此强大,乡人、亲友甚至家人依然称其旧姓。我认为即使其先人或

祝化雍或许以某种方式摆脱祝姓以及相关身份,化雍参加科举、做官时用顾姓,但习惯如此强大,乡人、亲友甚至家人依然称其旧姓。我认为即使其先人或祝化雍以金钱或其他方式解除了与陈必谦的主仆关系,买断了主家的房产,都无法真正改变其出身低贱的身份处境,祝化雍的悲哀来自于社会观念、社会心理方面的深刻歧视。在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一与之醮,终生不改”为美德的社会文化观念中,一旦人与人之间建立某种关系,则希望永远保持这种社会关系。谢肇淛《五杂俎》卷一四云:“今世流品,可谓混淆之极。婚娶之家,惟论财势耳。有起自奴隶,骤得富贵,无不结姻高门,缔眷华胄,余尝谓彼固侯景、李建勋之见,而为名者,甘与秦晋而不耻,何无别之甚也。余邑长乐,长乐此禁甚厉,为人奴者,子孙不许读书应试,违者必群击之。余谓此亦太过。国家立贤无方,即奴隶而才且贤,能自致青云何伤,但不当与为婚姻耳。及之新安,见其俗不禁出仕,而禁婚姻,此制最为得之。乃吾郡有大谬不然者,主家凌替落薄,反俯首于奴之子孙者多矣。世事悠悠,可为太息者此也。”*谢肇淛:《五杂俎》卷十四,历代笔记丛刊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291页。可见,长乐县甚至不让奴仆子弟读书应试,其它可考者,江西吉州、赣州亦复如此。*参见邵长蘅:《邵子湘全集青门賸稿》卷七《奉政大夫提调江西学政按察使司佥事加一级邵公墓碑代》。祝化雍所在的常熟,或许比较宽容,祝化雍是成功的,他通过书籍,中举,入仕,在国家层面取得了政治法律地位,在地方公众社会,也得到了相应的名义上的待遇,“邑有公事”,他可以出席“诸绅会议”,但就在他出席乡绅会议时,沈孝廉公然嘲笑他的奴仆出身。《祝赵始末》载:“邑有公事,当集诸绅会议。值严寒,有孝廉沈某者,见化雍至,故作嘲语曰:‘今日真寒甚,鼻中涕乃突然而出。’吴下以奴仆为鼻,沈故借景揶揄之。同坐皆匿笑。”即使如谢肇淛这样相当开明的文人,也只认同国家以贤招士,主张天下人在读书、科举之路上的平等,反对跨越阶级的联姻,尤其不认同因经济变化而建构的新的主仆关系,可见社会对国家权力的过滤,等级观念在社会生活、社会心理层面盘踞甚深,绝非仕进可以轻易消除。

三、文书秩序和逼订契约:契约精神及其悖反

中国古代很早就形成了以契约文书约束守信、治理邦国的意识。《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小宰”曰:“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四曰听称责以傅别,五曰听禄位以礼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八曰听出入以要会。”据郑玄注,这里的“比居”、“简稽”、“版图”、“礼命”、“要会”、 “质剂”、“傅别”、“书契”是各种形式的文书,*参见《周礼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78页。后三种分别是买卖、借贷、赠受双方订立的契约,*参见《周礼·地官·司徒》第二“质人”条,《周礼正义》,第737页。孙诒让还分析了三种契约的不同形式,傅别、质剂是一份契约一分为二,各执其半,以能对合为验证;书契则一式两份。*孙诒让:《周礼正义》,《十三经清人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77页。

敦煌文献中有不少契约文书实物,比较清晰地展示了文书订立过程。如伯P.4525《放妻书》:

盖闻夫天妇地,结因于三世之中,男阴女阳,纳婚于六礼之下。理贵恩义,深极贪爱因浓。生前相守抱白头,死后要同于黄土,何期而情称怨,互角憎多,无秦晋之同欢,有参辰之别恨,偿了赤索非系,树阴莫同,宿世怨家,今相遇会。只是妻□敲不肯藂,遂家贫须却少多,家活渐渐存活不得。今亲姻村老等与妻阿孟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留盈讫。自后夫则任娶贤央同牢,延不死之龙,妻则再嫁良媒合卺,契长生之奉。虑却后忘有搅扰,贤圣证之,但于万劫千生常处□□之趣。恐后无信,勒此文凭,略述尔由,用为验约。*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196页(识读和句读引者略有修改)。

夫妇先在亲姻村老这些地方、家族主持公道者面前公开讲述(“对众平论”),提出愿望,亲老作出判离决定,夫妇双方都表接受,最后为防“无信”,订立此文书。这一契约的订立,体现了作为缔约者的夫妇双方的自由意志和平等精神,作为凭据,具有信用约束的作用。

文章来源:《北京印刷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bjysxyxb.cn/qikandaodu/2021/0523/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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