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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书籍印刷与纠纷社会史以明末祝赵始末为中(4)

来源:北京印刷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国古代社会存在较稳定的契约秩序,元杂剧《风雨像生货郎旦》为我们提供一个例证。春郎和奶妈张三姑因家庭变故流落在外,张三姑担心这样下去会饿

中国古代社会存在较稳定的契约秩序,元杂剧《风雨像生货郎旦》为我们提供一个例证。春郎和奶妈张三姑因家庭变故流落在外,张三姑担心这样下去会饿死孩子,于是将孩子卖给洛河边的完颜氏拈各千户,她虽然不识字,但也有意识要“得个立文书的人来,可也好那”,正好遇上路过的货郎张古,张古为她写了一张文书:“长安人氏,省衙西住坐。父亲李彦和,奶母张三姑,孩儿春郎,年方七岁,胸前一点朱砂记,情愿卖与拈各千户为儿。恐后无凭,立此文书为照。”“立文书人:张三姑,写文书人:张古。”张三姑“画了字”,然后仔细保存这件文书。*臧懋循:《元曲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645-1646页。可见,立契、藏契已成为基层社会习惯,契约和立契行为影响着古代中国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

明代社会,似乎凡事皆有契约。陈继儒辑《捷用云笺》为各式契约提供模本,可用来分析当时较为普遍的契约意识和契约精神。如兄弟分家所书“分关”文书曰:“兄弟和同同议,遽请尊长亲戚等,各将受分祖父及自己续置基地、屋宇、田园、树木、财物、器用等项品搭均分,祝神拈阄为定,诸凡开载明白,俱系至公无私,各宜安分,照关管业,不得争长竞短,致伤和气。今恐无凭,立关书几纸一样,永为子孙为照。”*陈继儒辑:《捷用云笺》卷六“关约类”,《四库未收书辑刊》本,第548页。分家兄弟自由、平等地讨论(“和同同议”),决定缔约内容(“各将受分祖父及自己续置基地、屋宇、田园、树木、财物、器用等项品搭均分”)和形式(“祝神拈阄为定”),请尊长亲戚公证,保证分关程序、契约内容的公正、公平,文书的真实有效,分关者“各宜安分,照关管业”,显示出文书的约束力,目的是建立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秩序:“不得争长竞短,致伤和气”。

与祝赵纠纷相关的文书有“卖义男契”,卖、赠“房契”。明代《卖房契》大致如下:“立卖房屋基地人某同某等,今因饥寒无措,情愿将自己受分房基地几间,东至某,西至某,南至某,北至某,已上四至明白,上连瓦盖,下连地基,门窗户,一任完全,寸土木石,不致损折,托中某人,尽行岀卖与某为业。当日三面言议,时值价银若干整。银契两相交讫,并无分毫悬欠。先时尽过亲房族内人等,凡包套重叠、典卖不明之类,一切俱无。如有不明,出卖人自管明白,不干买主之事。所作交易,系是二比情愿,故无逼抑债负准折等情。自卖已后,听从买主管住,无得别生异说。如有悔者,甘罚契内价银一半与不悔人用。恐后无凭,立此卖契为照。”*陈继儒辑:《捷用云笺》卷六“关约类”,第552页。买卖房产必请中介,写清房屋四至、间数,特别强调买卖双方“情愿”买卖、买卖过程中绝无逼抑等情形存在。为了达到契约的平等精神,违背契约者(“有悔者”)受到“甘罚契内价银一半”制裁,受损害方则得到有利于自己的救助(“罚银”与“不悔人用”),此契约较充分地体现了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又如《卖义男契》:“立婚书人某都某图某人,今有亲生男子立名某,年方几岁,为因家下贫穷,饥寒无奈,是以夫妇商议,同亲某人等,浼托中亲说合,与某名下养为义男,当日接受礼银若干,一并完足,言定抚养成人,与依婚娶,终身听从使唤,不致躲懒走闪,此系二比情愿,并无重叠、来历不明等事,亦无货利、准折、逼勒等情。自今以后,系是本主之人,生不归宗,死不归墓。如或逃归、拐带,卖主与中人承当。倘风水不虞,系是天命,与主人无干。敬立婚书,并本男手印,悉付本主,收执存照。”*陈继儒辑:《捷用云笺》卷六“关约类”,第553页。明代买卖义男在“婚书”的框架中进行,故有“中亲说合”,也起第三方公证的作用,卖义男费用被婉转地称为“礼银”,从此义男归主家所有,生主家,葬主墓。主家的义务是“抚养成人,与依婚姻”,义男的义务是“终身听从使唤”,不得“躲懒走闪”。契约中也特别强调买卖和契约订立过程中的双方都是“情愿”的,绝无“逼抑”情形存在。

依明代惯例,赵士锦若要名义上拥有祝化雍房产,至少需要出示祝化雍先人为陈必谦义男(或奴仆、佃仆等)的文书、陈必谦将世仆(其先人至祝化雍)及房产转赠其女为妆奁的文书;祝化雍要证明其现居为祖基,则要出示相应文书,如其祖脱离“主仆之分”的文书、此房产受赠或买卖文书等,但诸记事都没有提及这些过去订立的文书,似乎祝化雍、赵士锦都无法用旧文书对事情秩序进行还原,于是赵士锦想用新文书来重构秩序。怎样能得到祝化雍的新文书呢?祝赵纠纷在很大的意义上是围绕这一中心情节展开的。

文章来源:《北京印刷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bjysxyxb.cn/qikandaodu/2021/0523/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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